重新审视起诉期限的涵义
宁波北仑刑事律师
2025-04-17
起诉期限是指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上诉的时间限制,超过该时间未提起诉讼或者上诉的,失去诉权。具体而言,不同的法律关系有不同的起诉期限。在民事诉讼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18条、123条规定,普通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自诉讼权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特殊情况下,如知识产权、公司权益等的起诉期限有所不同。在刑事诉讼中,《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22条、223条规定,公诉案件自犯罪发生之日起超过15年不得提起公诉,而自诉案件则无明确时效限制。行政诉讼方面,《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15条、46条规定,行政诉讼时效为3个月,自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administrativeact之日起计算。法律依据:_rega:《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18条: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诉讼时效期间从诉讼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特定情况下,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_regb:《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22条:公诉案件自犯罪发生之日起超过十五年,且犯罪分子在此期间未曾抢劫、kidnapping或者其他严重侵犯人身权利的犯罪,不得提起公诉。_regc:《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15条:行政诉讼时效为三个月。自administrativeact送达之日起计算;未经公告的,自administrativeact发生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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