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起诉的刑事案子怎么撤诉

法律分析:
(1)自诉案件中,自诉人在宣判前拥有撤诉的权利。其需向法院提交撤诉申请并说明理由,法院审查撤诉的自愿性以及是否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利益,若符合要求则裁定准许撤诉。
(2)公诉案件一般不能由被害人或报案人撤诉,因为是检察院代表国家提起诉讼,追诉权由检察院掌控。但存在法定情形时,如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等,检察院可作出不起诉决定,使诉讼程序终止。

提醒:
自诉案件撤诉需确保出于自愿且不损害他人利益。公诉案件被害人不能随意撤诉,遇到法定情形需由检察院判定,案情不同处理有别,建议咨询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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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刑事案子分为公诉和自诉案件,二者撤诉情形差异明显。自诉案件中,自诉人有较大撤诉自主权,在宣判前可自行申请撤诉,只要向法院提交申请并说明理由,经法院审查撤诉出于自愿且不损害相关利益,就会裁定准许。
2.公诉案件通常不能由被害人或报案人撤诉,因为是检察院代表国家提起诉讼,追诉权由检察院掌握。但出现法定情形,像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等,检察院可作出不起诉决定,终止诉讼程序。
3.对于自诉人,若想撤诉应准确说明理由,确保符合法律规定。对于公诉案件被害人或报案人,要正确认识自身无撤诉权,遇到问题可向检察院反映情况。检察院在处理公诉案件时,应严格依据法定情形决定是否作出不起诉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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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刑事案子中,自诉案件在宣判前自诉人可自行申请撤诉,经法院审查符合条件会准许;公诉案件一般不能由被害人或报案人撤诉,但检察院在法定情形下可作出不起诉决定终止诉讼。
法律解析:
自诉案件赋予了自诉人一定的自主性,在宣判前,自诉人能自行决定是否撤诉,只需向法院提交撤诉申请并说明理由。法院审查其撤诉自愿且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利益时,就会裁定准许,这体现了对当事人意愿的尊重。而公诉案件,是检察院代表国家对犯罪嫌疑人提起诉讼,追诉权由检察院掌握,被害人或报案人通常无权撤诉。不过,当出现法定情形,如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等,检察院可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从而使诉讼程序终止。如果您在刑事案子的撤诉问题上有疑惑,或遇到了相关的法律难题,欢迎向我或专业法律人士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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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自诉案件撤诉:自诉人在宣判前想撤诉,要向法院提交撤诉申请,在申请里说明撤诉理由。之后等法院审查,只要撤诉是自诉人自愿的,又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利益,法院就会裁定准许撤诉。

(二)公诉案件撤诉:被害人或报案人通常不能撤诉,因为是检察院代表国家起诉。但如果有法定情形,像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等,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这样诉讼程序就终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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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刑事案子分公诉和自诉,撤诉情况有别。
自诉案件中,宣判前自诉人能自行撤诉。通常向法院交撤诉申请并说明理由,法院审查认为出于自愿且不损他人利益,就会准许。
2.公诉案件一般被害人或报案人不能撤诉。
因为由检察院代表国家起诉,是否追诉由检察院定。但有法定情形,像情节轻、已过追诉时效等,检察院可不起诉,终止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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